[Lecture notes]
社會服務基金申請
講員: 崔日雄
甲. 事前準備
機構及計劃簡介
搜集並研究基金資料等
成立背景及性質
目的及限制
評審委員會成員
可批出的數額及時限
批核的範圍及支付方式
鳴謝方法
申請期限
過往批款紀錄策
乙. 決定基金分配的一些考慮因素
是否切合基金的性質及成立目的
計劃的可行性
計劃的獨特性
計劃的原創性
機構有否相關的經驗及專業地位
有關人士的推薦
內容能否合理地帶出計劃的目的
成本效益
急切性
有無其他基金可資助此計劃
丙. 如何編寫計劃書(見附件:
計劃書樣本
)
丁. 注意事項
機構形象
服務的完整性
申請程序及內部的協調
人力資源
公關網絡
事前的籌備工作:如設專責小組負責搜集基金資料、寫計劃書等
戊. 可做與不可做
可做
不可做
依照計劃內容推行計劃
清楚依從合約條款
加倍注意鳴謝安排
緊密監管基金的使用及撰寫報告
注意機構形象
不按計劃書內容辦事
/
毀約
超出預算
傳媒對機構的負面報導
鳴謝時錯登機構名稱或商標
事前未知會有關機構而使用其名稱商標
*
切勿讓資助團體主動提出撰寫報告及財政結算的要求,確保計劃順利完成,並能隨時作出匯報和被檢核。